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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台積電青年學生小說創作獎】★得獎名單
2003.12.1 ─ 2004. 3.1
專為青年學生量身訂作、獎勵最豐厚之文學大賞。徵求思想奔放、筆力不凡的高中職同學,大膽遞交你的小說創作。
【台積電青年學生小說書評獎】★得獎名單
2004.3.1 ─ 2004. 4.15
以青年的眼光讀小說、看世界,請你針對〔最愛 100 〕書單( 2004.3.1 公布)中任一本小說發表書評。
※活動辦法
■宗旨:
提供青年學生抒發無限想像空間之小說創作舞台,並鼓勵發揮深度解析能力,發表小說閱讀書評。
■獎項及獎額:
一、短篇小說獎(限 5000 字以內)
優勝首獎一名,獎助得獎者大學獎學金四十萬元
佳作十名,獎學金各一萬元
二、小說書評獎(限 1500 字 以內,以〔最愛100 小說大選〕所入選的百部作品為限)
首獎一名,獎學金五萬元
二獎一名,獎學金三萬元
三獎一名,獎學金二萬元
佳作二十名,獎學金各五仟元
*以上得獎者除獎金外,另致贈獎座或獎牌。
■應徵條件:
一、全國 15 歲至 20 歲之高中職在校學生均可參加(以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有效學生證為憑),唯須以中文寫作。
二、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一地報刊、雜誌、網站發表,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再參賽。
■應徵注意事項:
一、每人每類以參賽一篇為限。但可同時應徵不同獎項。
二、作品須打字列印:字數不合規定者,不列入評選。
三、來稿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獎項,以掛號郵寄 110 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
4 段 555 號聯合報副刊轉「台積電青年學生小說獎評委會」收;由私人轉交者不列入評選。
四、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,稿末請以另紙書明真實姓名(發表可用筆名)、出生年月日、就讀學校、聯絡電話、戶籍地址,並附學生證影本,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。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、照片及得獎感言。
五、應徵作品、資料請自留底稿,一律不退。
■評選規定:
一、初複選作業由聯合報副刊編輯部聘請作家擔任;決選由聯合報副刊聘請之決選委員組成評選會全權負責。
二、作品如未達水準,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,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。
三、所有入選作品,發表權、轉載權歸主辦單位所有。前三獎作品將在聯合報副刊(包括UDN 聯合新聞網及聯合知識庫)與〔最愛100
小說大選〕官方網站發表,佳作選刊。集結成冊時不另致酬。
四、徵文揭曉後如發現抄襲、代筆或應徵條件不符者,由主辦單位追回獎金及獎座。
五、徵文辦法若有修訂,得另行公告。
■收件、截止、揭曉日期及贈獎:
•收件:
短篇小說獎─2003年12月1日開始收件,至2004年3月1日止。
小說書評獎─2004年3月1日開始收件,至2004年4月15日止。
(以郵戳為憑、逾期不受理)
•揭曉:2004 年 5 月上旬得獎名單公布於聯合報副刊及〔最愛 100 小說大選〕官方網站。
•贈獎:各類得獎人名單公布後,另行通知贈獎日期及地點。

共同主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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